8月30日晚上,衢州衢江公安分局樟潭警署民警发现一辆龙游牌照的两轮摩托,车子的电门锁、油箱锁等都被重新更换过,可主人提供不出该车的有效证件。按照规定,民警暂扣了车辆,并通知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警署领车。 回到警署后,民警查到该车是一辆被盗车,车主是袁某。 次日一大早,警署里来了两位男子,都说是来领摩托车的。张某递上了被扣摩托车的行驶证;袁某则出示了身份证和龙游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出具的摩托车被盗证明。 张某称,这辆摩托车是自己8月上旬花800元钱从别人手上买来的二手货,有行驶证。张某说,那天,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骑着车到他家门口,称自己家中刚买了汽车,摩托车用不到了,所以准备卖掉,同时还出示了该车的行驶证和他本人的身份证。张某见车子有行驶证,也没有细看他的身份证,就凑钱将车子买下。 民警最后将车子归还了真正的车主袁某。但是张某想不通,“自己花钱买摩托车,而且有牌照、有行驶证,怎么转眼就变成别人的呢?” 警方提醒:购买二手摩托车、汽车等物品时,一定要认真查对车辆的行驶证和行驶证上所记载的牌照、发动机、车架号码是否一致;卖车人的身份证与行驶证上所记载的车主信息是否一致;并应及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避免上当受骗。 |